烟台开锁客户须知

烟台开锁客户须知:
1、 凡要求烟台49开锁公司提供烟台开锁服务者,就先阅读并遵守本须知。
2、 市民要求开家庭防盗门,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是房屋主人的有效文件(房屋普通产权证、房屋租赁协议书、身份证明等),在开锁登记作业单上签字。
3、 企事业机关单位要求开锁的,需要经手人提供身份证明并签字;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。
4、 开机动车锁,必须提供相应的行驶证、驾驶证和身份证明并予以登记、签字。
5、 开保险柜,如内有现金或贵重物品,业主应在柜门处粘贴封条,或在业主视线内作业。
6、 开锁前不能提供证件的,必须取得旁证,并保证开锁后当即拿到有效证件。
7、 对于承租者要求开门锁的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外,还要出示房屋租赁协议或取得居委会、派出所证明,或两户以上邻居证明并登记。
8、 客户一般要回避作业现场,在视线内保持三米以外距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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